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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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5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1日 16:1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发布2025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通知,结合我校申报工作安排,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方式

    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网上申报地址:hsas.csdcinfo.cn,个人申报时间:2025年8月12日0:00至8月1917:30,学校审核时间:2025年8月12日0:00至8月2117:30,省级审核时间:2025年8月12日0:00至8月23日17:3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申报分马克思主义(含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等学科)、政治(含政治学、法学等学科)、经济、管理(含管理学、信息资源管理与文献学等学科)、社会(含社会学、民族学、宗教学等学科)、文化(含历史学、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等学科)、教育(含教育学、体育学与健康管理等学科)、艺术、荆楚文化研究专题、“理论热点面对面实践基地”专项十个专题类别。

     申请人须认真研读《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25年度课题指南》的说明,并按其要求进行申报。申报“理论热点面对面实践基地”专项的项目,须经省委讲师团同意,并在成果名称前标注“理论热点面对面——项目名称”。未经省委讲师团同意,不得申报“理论热点面对面实践基地”专项课题。

    三、申报资格

    1.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所在工作单位在湖北。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请。(2)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3.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省社科基金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予以撤项并进行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特别提醒:

    1、凡获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课题成果,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成果”。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

     2、填报项目主要参与者时,须征得主要参与者本人同意。《申请书》“申请者(签章)”处,除项目负责人签字外,还需主要参与者签字确认,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申请人须认真研读“湖北省社会科学项目与奖励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sas.csdcinfo.cn)“通知通告”栏中申报操作指南的说明,并按其要求进行申报。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申报,加强意识形态审查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无知识产权争议,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纸质版请各学院于8月26、27日统一报送,材料如下:

      1、《申请书》纸质版一式1份(系统下载右上角带编号、签字、双面打印);

      2、个人课题成果(统一用系统下载的封面、双面打印);

      3、个人成果复制比检测报告1份,纸质版;

      4、以上材料各一份,请使用1个标准的牛皮档案袋封装,一个项目一装袋,打印封面粘贴档案袋正面。




    联系人:张  027-68862412

    箱:rwsk@wust.edu.cn

    科学技术发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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