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通知及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对我校申报各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
专区具体奖项设置和数量、申报资格和要求、申报单位和名额、申报办法和程序等单独安排(附件3-5)。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奖项设置和数量
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届奖励数量为1500项,其中“教育科学研究”专区190项。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类、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1-2)。
三、申报办法和程序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s://sinoss.moe.edu.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网络平台(不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025年10月20日—11月5日24:00 系统申报。
2025年11月5日 各学院提交申报一览表(附件8)。
2025年11月10日 各学院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材料(评审表word版、成果及证明材料PDF版)。纸质版用档案袋封装完整,如多个档案袋请在右上角标注序号,如:1/3、2/3、3/3。
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12日校内公示,根据公示情况向教育厅推荐相关成果。
四、材料清单
1.《申报一览表》附件8。纸质版1份,须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每页须标注页码和总页数,加盖骑缝章或每页加盖公章。《申报一览表》中成果信息应与《申报评审表》填写内容和申报成果保持一致。
2.《申报评审表》(附件6)。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9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3.申报成果。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学校、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9份(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5.“教育科学研究”专区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五、省内初评
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初评。根据评审结果,结合我省申报名额,择优确定拟推荐上报教育部的成果名单。
请按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逾期申报均不予受理,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还。
联系人:张 曦 027-68862412
邮 箱:rwsk@wust.edu.cn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