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协关于开展2023年湖北省科普短视频大赛活动的通知
鄂科协办〔2023〕31号
2023-04-14 16:59|文章来源:省科协普及部
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院所科协,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湖北省科协组织开展2023年湖北省科普短视频大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时间要求。
推荐作品应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之间完成的原创短视频作品,时长为2-5分钟。
(二)内容要求。
1.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3.作品可围绕航空航天、应急科普、食品安全、数字素养、卫生健康等主题进行创作,充分发挥奇思妙想构思创意,作品内容需健康向上。
4.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取消评选资格;
5.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配中文字幕;
6.视频应由片头、正片、片尾三部分构成,片尾署名应体现作品的权属情况。
(三)形式、格式要求。
1.作品形式为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
2.可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
3.格式须为MP4格式,画幅比例16:9,分辨率为1080p以上,单个视频大小在100-300兆之间。
二、推荐单位
(一)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院所科协。
(二)全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
三、申报对象
(一)本次活动面向全省科协系统征集优秀科普视频作品,单位(机构、团体)及个人获推荐单位认可后均可参与。单位(机构、团体)申报作品不超过3部,个人申报作品不超过1部。
(二)为激发广大青少年科学兴趣,培养青少年创新思维,提升青少年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次活动特设青少年组。面向全省中小学校(小学至高中在校学生)征集优秀科普视频作品,学校获推荐单位认可后均可参与,每所学校申报作品不超过3部。
四、报送方式
(一)社会参与作品:申报单位(机构、团体)及个人获当地推荐单位(《2023年湖北省科普短视频作品单位推荐表》需推荐单位盖章)认可后进行报送。
(二)青少年参与作品:申报学校获当地推荐单位(《2023年湖北省科普短视频作品单位推荐表》需推荐单位盖章)认可后进行报送。
五、报送要求
(一)将视频文件、《2023年湖北省科普短视频作品单位推荐表》的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每个作品1份)发送至3187373065@qq.com,文件名称为“推荐单位+申报机构+作品名称”。
(二)将存放推荐短视频文件的U盘(多个作品可放1个U盘内)、纸质版《2023年湖北省科普短视频作品单位推荐表》(每个作品单独填写)邮寄至武汉科技报(邮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天津路30号)。
六、注意事项
(一)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二)青少年参赛需为小学至高中学年段在校学生。
(三)作品须注明第一作者;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制作同一部科普短视频,须注明第一制作单位;其他参与者均可注明,人数不限,原则上单部作品不超过5人。
(四)每个作品仅选择一种渠道推荐,不允许多渠道重复推荐。
(五)活动主办方拥有对所有推荐作品的播放权。
七、评选办法
本次活动分为启动、作品征集、作品初审、入围作品展播及投票、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及结果公布七个阶段。
八、奖项设置及成果运用
(一)奖项设置:社会组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20名,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青少年组评选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活动将对组织动员、作品推荐质量表现突出的单位评选优秀组织奖,并给予证书奖励。
(二)成果运用:优秀作品将在媒体平台进行展播。
九、联系方式
湖北省科普融媒体联盟联络中心(武汉科技报社)
联系人:赵嘉莹
联系电话:18707114203 027-82842276
电子邮箱:3187373065@qq.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天津路30号
附件:2023年湖北省科普短视频作品单位推荐表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4月14日
附件1
2023年湖北省科普短视频作品单位推荐表
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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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社会¨青少年 |
主创人员(或单位) (注明人员工作或学习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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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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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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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 市(州) 县(区) |
内容简介 及作品亮点 | (3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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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承诺 (个人仅签名) | 本人(本单位/机构/团体/学校)郑重承诺:对所提交的短视频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同意由主办单位推荐的媒体平台上进行公益展播。如在评选期间出现任何纠纷,将由本人(本单位/机构/团体/学校)承担后果。
姓名(签字): 单位/机构/团体/学校(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推荐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签字须手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