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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科创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4日 17:1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市科创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

    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武汉市科技计划体系改革优化方案》(武科〔2023〕126号)、《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实施方案(试行)》(武科〔2024〕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项目、未来产业创新项目

    二、支持重点

    支持围绕武汉市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短板弱项,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突出自主创新和产业带动,预期能形成产品化、场景化的标志性成果,有效推动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指南方向详见附件1。

    三、实施周期和支持额度

    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一)技术创新项目

    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为50万元-80万元。企业牵头申报的,申报单位自筹配套资金与市财政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

    (二)未来产业创新项目

    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为80万元-100万元。鼓励项目负责人自筹配套经费。

    四、支持对象和申报要求

    武汉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等各类创新主体。鼓励采取产学研协同创新方式开展。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项目合作单位(如有,含牵头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武汉市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的,不参与分配市级财政资金。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以社保关系为准),科研信用记录良好。

    2.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

    (三)考核指标要求

    考核指标应精准且可量化、可考核。包括拟攻克技术、拟解决问题、拟开发新产品(或新工艺、新装置、新系统、新品种等)及其应用场景,并提出知识产权、经济和社会效益等预期指标。

    五、申报流程

    本次项目为限额申报,各学院限报1项,校内评审后按照排序推荐至武汉市科创局,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填写好《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申报书》(见附件2、3),各学院认真遴选审查后,报送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申报书与推荐汇总表均须盖学院公章后纸质版报送至科发院,同时PDF扫描版及word版发送至邮箱915077313@qq.com

    请各学院6月11日上午12:00前将所有材料报送科发院。

    六、项目材料

    (一)《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申报书》(见附件2、3)

    (二)附件清单

    按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 实行科研诚信事前承诺。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时签署并提交《科研诚信承诺书》,应严格遵守承诺,如实填写并审核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 《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应与实施周期一致。

    3. 项目应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项目经学校推荐市科创局评审立项后,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额度低于申请经费时,差额部分由项目负责人自筹配套解决。

    七、申报限制

    (一)已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

    (二)不符合有关保密规定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已获得国家、省、市财政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且逾期未验收的学院不得申报。

    (五)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已承担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且未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68862219  姚老师

    联系地址:青山校区主楼13楼1309


                          

    科学技术发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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