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加快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进一步激发我省创新活力和动力,省知识产权局决定开展第四届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大赛,同时作为第二届中部六省高价值专利大赛的省内预选赛。聚焦光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高技术服务、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优势支柱产业集群,遴选出一批技术先进、竞争力强、运用前景广泛的高价值专利,推动专利成果的转化运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大赛设金奖20项,银奖30项,优秀奖50项。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参赛项目中产生。其中,外观设计不超过获奖总数的5%;
(二)同一参赛主体,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包含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个人创新主体不可重复获得金奖和银奖奖项。奖项将根据成绩排名去重录取。
二、赛事程序
第四届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大赛含项目报名、形式审查、初赛、复赛、决赛、确定奖项及公示、颁奖暨获奖专利供需对接活动等七个环节。
三、参赛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本省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本次专利大赛:
(一)在2024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产业及技术领域:聚焦光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高技术服务、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核心关键技术或解决“卡脖子”技术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专利,外观设计重点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高校院所专利需在国内运用实施;
(三)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四)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赛;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赛;
(六)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湖北省专利奖、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大赛和首届中部六省高价值专利大赛金奖(一等奖)、银奖(二等奖)等奖项;
(七)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4项。
备注:1.参赛团队成员包括发明人和参赛主体在册员工,一经报名,不可变更。参赛团队成员若发生变更,应报大赛赛事委员会公示后更换。决赛答辩人员不超过3人,且必须是已报名的参赛团队成员,进入决赛环节的参赛发明人原则上应参加答辩。
四、政策支持
(一)获得大赛金奖的项目,湖北省知识产权局优先推荐参评湖北专利奖和中国专利奖;
(二)获得大赛金奖、银奖的项目,申报“湖北省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湖北省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项目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三)获奖项目优先纳入湖北省专利转化专项实施计划。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推荐
发明人下载填报《第四届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大赛申报书》(见附件),向学院(部)提出申请,学院(部)择优向学校推荐,每个学院(部)推荐不超过2项。
各学院(部)应当对参赛项目的基本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学校将组织评审,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2项,登录第四届高价值专利大赛网站(http://www.hbipdc.com/2/)申报
(二)官网申报截止时间
2024年7月30日。
(三)申报材料
各项目需准备申报书和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均为PDF版,大小均不超过50M),其中附件材料主要包含:
1.申报书封面(盖公章);
2.目录(含3-6项资料名称);
3.专利证书及专利说明书(含扉页、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
4.全体专利权人同意报名参赛的证明材料;
5.专利实施的经济效益证明(实施单位财务部门出具)或提供专利转让、实施许可、质押融资等资料,社会效益情况说明;
6.发明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获得资助、获奖等情况);
以上附件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且需在申报书封面加盖公章,与财务有关的加盖申报单位财务章。
五、激励措施
(一)获奖项目根据实际情况享受省内有关创新创业、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等新引进项目落地转化实施优惠政策;
(二)获奖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依规推荐优先参评中国专利奖。金奖项目原则上作为第二届中部六省高价值专利大赛湖北省项目推荐参赛;
(三)获奖项目,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知识产权证券化,由相关市、州知识产权局予以优惠政策支持,提供便利化服务。
六、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部)于7月15日前将《推荐第四届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大赛项目汇总表》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申报材料与7月22日前交至科发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古老师 68862621
邮 箱:176045253@qq.com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4年7月9日
第四届高价值专利大赛申报书.doc
推荐第四届高价值专利大赛项目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