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部):
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东湖高新区2025年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专项奖励的通知”,高校技术交易补助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1. 支持对象为我校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贡献的人员。成果受让单位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双方签订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开发合同或者作价入股投资协议,单个项目合同技术交易额不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凡签订技术合同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要求,原则上应在东湖高新区技术合同登记站完成认定登记。
2.本次补助时间范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有经费到账(以银行到账凭证时间为准)。
二、补助标准
按照奖励期限内技术转让合同、实施许可协议实际拨付金额(奖励期限内企业实际支付到账金额)的4%给予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奖励,每年每人所有项目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材料及流程
1.电子版申报材料
(1)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申请书(附件一);
(2)加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用章的技术合同信息表(认定登记系统生成);
(3)盖章版技术合同;
(4)项目实际到款凭证,包括银行到款凭证和发票;
(5)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完成人及团队制定的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加盖科研管理部门专用章)(附件二)。
2.申报流程
(1)请相关各学院(部)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文件打包反馈至邮箱:568168279@qq.com。
(2)科发院对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材料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推荐至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
3. 校内截止时间2025年5月6日。
四、注意事项
同一个项目内容已享受高新区“揭榜挂帅”资金支持的,不再享受本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68862621
六、银行来款单查询方法:
银行来款单复印件请按如下说明查询对应凭证号,其中22年(含)之前凭证请至档案馆查询,23年及24年凭证请至主楼209办公室查询
1.登陆科研系统,第一步点”经费“,第二步点”到账查询“,第三步输入来款公司名称
2.如图所示,查询到的来款明细中,对冲号前6位表示年月,后4位表示凭证序号
3.至209办公室报财务凭证年月及序号查询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