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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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湖北省第六批“科技副总”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6日 08:2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湖北省经信厅通知要求,湖北省第六批“科技副总”企业需求征集已汇总反馈学校,请各相关单位通知所在单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专家教授可根据附件1、附件2信息,与企业协商一致,填报附件3 注意事项如下:

    ()企业与专家协商一致的优先(附件2企业需求),原则上每一位专家教授对应一家企业需求,不在附件1、附件2的企业需求不推荐;

    () 2025 11日之后与企业开始交流合作的,尤其

    是新达成合作优先;

    ()专家技术专长与企业创新需求匹配度越高越优先;

    () 专家年龄 45 岁及以下的优先,原则上不超过50:

    ()第四批、第五批服务期内的“科技副总”不推荐;

    ()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服务期满且考核验收通过

    的“科技副总”可再次推荐,未通过考核验收的不推荐;

    () 专家在申报企业有持股等利益关联的不推荐:

    () 指定专家非技术型人才,申报企业无技术型需求或

    专家技术专长与企业需求不匹配的不推荐。

    请各学院(部)于530日前反馈集中至科学技术发展院。附件3电子版发至邮箱:sunruifeng@wust.edu.cn, 咨询电话:孙老师,68862621


    2025526

    科学技术发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