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评选项目的组织和推荐工作,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5〕152号)和湖北省知识产权局通知予以转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金奖不超过30项、银奖不超过60项、优秀奖不超过70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金奖不超过10项、银奖不超过15项、优秀奖不超过50项。
二、参评条件
参评专利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应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参评专利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专利权人是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三、参评方式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级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学会、商会,以下简称协会)、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等进行推荐。
协会仅限推荐本行业或本领域相关项目,每个协会仅限推荐3个项目,参与推荐的协会最近一次全国性年度检查结论应为合格(可登录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njgzbg)。连续两届推荐项目未获奖的协会,暂停推荐资格一年。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名院士仅限推荐1次。
本届评奖工作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优先推荐具备突出的专利产业化效益或社会效益,特别是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科技领域、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对发现存在较大数量(比例)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申报、推荐、参评或获奖资格。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函及推荐意见书。推荐单位需提交推荐函1份(纸件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2),写明审核推荐项目推荐程序、材料内容,以及经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项目清单等情况。经由协会推荐的项目还需提交协会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需加盖协会公章,附全国性年度检查结论查询截图,格式见附件),院士推荐的项目还需要提交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2)项目资料。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可以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平台网址:https://www.zlcp.org.cn/)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五、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5年11月28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汇总并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纸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科发院,逾期不再接收。院士推荐(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于11月28日前报送科发院。
因申报时间较短,请各申报和推荐单位认真阅读通知,按通知要求报送,避免影响申报工作。
联系人:陈哲
联系电话:027-68862621
材料报送地址:武汉科技大学青山校区主楼13楼1310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5.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