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经信厅通知要求,学校组织遴选推荐2023年科技人才到中小微企业担任“科技副总”的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科技副总”从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选派,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养好、专业能力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服务基层意愿、能够适应基层工作环境;
2.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发明专利、专利技术或科研成果,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
3.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4.近3年内无任何不良记录。
尚在服务期内的“科技副总”不得申报。
二、注意事项如下:
1.附件1的企业“科技副总”需求汇总表是企业指定贵单位专家担任科技副总的表,附件2是未提出任何意向高校专家担任科技副总的汇总表;请有意申报的专家教授,根据附加1和附件2的信息以及上述资格条件,认真填报附件3表格内容;
2.根据附件2内容申请外派工作的专家教授,请与企业负责人联系并达成一致;
3.附件3推荐人选汇总表,由各二级学院填写后盖章,盖章电子版和EXCEL版请于3月28日前发回此邮箱。
如有疑问,请联系:孙瑞峰,68862621。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3年3月21日
附件1:2023年湖北省“科技副总”需求一览表-武汉科技大学.xlsx
附件2-无意向的企业科技副总需求汇总表.xlsx
附件3-高校“科技副总”推荐人选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