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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科技成果登记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7日 17:2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一、办理流程

科技成果登记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实行线上办理。

1、各成果申请人登录系统(如已有账号密码的使用原账号密码登录,如无账号需注册或支付宝、鄂汇办扫码登录)后切换到“湖北省”-“省科技厅-“科技成果登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办理。

2、进入成果登记填报系统后,填报人须绑定单位,选择“华中师范大学”, 绑定后及时联系学校科技处进行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登记填报。

3、填报人进行成果登记,选择“新增成果”,

(1)选择 A、C 类成果登记,登记单位选择“湖北省科技厅”;

(2)选择 B、D-G 类成果登记,登记单位选择“武汉市科技局”。

成果登记类别按实际选择后进行填写。(成果完成单位、成果完成人列表务必与成果评价报告中的名称、数量、顺序一致。)

4、所有内容填写完毕后,填报人需进行校验检查,填写无误、校验通过后即可提交。

5、成果登记后关注系统审核情况,若需补充材料请及时更新完善;系统审核通过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期 7 个自然日。

6、公示结束后,填报人登录系统可进行科技成果登记证书下载。

二、账号绑定时间

填报人提交后及时联系科学技术发展院,工作日均可进行绑定审核。

三、其他相关工作

1、成果类型:

A、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通过验收)

C、评价成果

B、地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通过验收)

D、行业准入(新药、新品种等)

E、标准(1 国际标准、2 国家标准、3 行业标准)

F、知识产权一类(1 发明专利、2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G、知识产权二类(1 软件著作权、2 实用新型专利、3 外观设计专利)

2学校仅有审核“绑定单位”的权限登记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以打电话咨询027-87831707

四、校内联系方式

杜老师,027-68862412,青山校区主楼1311办公室